一、法律依据和服务对象部分:
法律依据方面:物业服务合同订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资质等级,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具有职业资格证书。
在服务对象范围方面应注意:
1、道路保洁服务合同应明确保洁范围,如具体包括哪条道路以及道路上的防护栏、电线杆、垃圾桶等其他物品。
2、物业服务合同应标明服务对象的范围,如物业坐落位置,具体四至,或在附件中附加图纸。
3、保安服务合同应标明保安服务的范围,如某小区或是具体某写字楼群等。
二、服务事项部分:
1、道路保洁服务合同应列明主车道、次车道、绿化带、人行道、路灯杆的具体清理工作方案,时间、人员、工具安排、责任分配等具体保洁事项。
2、物业服务合同应列明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配套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环境清扫、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等方面的要求;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3、保安服务合同应列明保安具体方案,如岗位设立安排、出入登记制度、巡逻检查、配合110服务等内容。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部分:
1、道路保洁服务合同甲方的权利主要涉及监督权、评分权、提议权、免责权、合同解除权等,义务主要涉及支付保洁费用等。乙方的权利主要涉及工作时间、休息时间、按时结算保洁费用,义务主要涉及按照保洁方案的内容完成各项保洁工作,接受甲方监督检查等。
2、物业服务合同甲方的权利涉及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等,义务涉及支付物业费及配合乙方工作等内容,其中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及制定费用分配办法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特殊处。乙方的权利涉及制定物业服务方案、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监督业主和使用人是否存在违反业主公约的情况、收取物业费等。义务包括定期公布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保管物业档案,按照服务方案具体实行各项物业服务。
3、保安服务合同甲方的权利涉及监督权、建议权等,义务涉及按时支付保安费;乙方的权利涉及制定保安方案、休息时间、工资报酬等内容,义务涉及按时完成保安工作、接受监督等内容。
四、服务质量标准部分:
1、物业服务合同的标准要求一般有四点基准:(1)火警防范,如加强消防设备、防火设施的管理;(2)清洁维护,定期清除垃圾,清理水沟,外墙洗刷等;(3)公共设施维修,水电机械维护、公共电梯、空调设备的定期检查;(4)花木整理,修剪花草树木,随时更换枯死的枝叶等。具体服务质量标准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具体约定。
2、道路保洁和保安合同可由当事人具体约定服务质量标准。
五、服务费用部分:
物业服务收费应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收取,有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方式,由当事人选择。物业服务合同涉及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该费用一般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独立开来,其收取方式主要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